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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嘉靖往事】明朝的走私和海盗 浙闽“中国”倭寇
作者:张丽 发布时间: 2013年07月12日 09:23:43
     明嘉靖年间,倭寇成为明政府的重要外患。在嘉靖帝后期,由于赋税过重和官吏、豪绅的盘剥,江浙一带民不聊生,大批流民前往海外谋生。沿海海防官员故意夸大其辞,使明中央政府错误地认为“海上奸民武装掠夺我辖内良民”,将出海经商的全都称作“通番奸民”,进而加紧海禁。前期倭寇是“真倭”,绝大部分由日本人和少数朝鲜人组成,后期大多数是“从倭”,即参与倭寇之乱的中国人。王直,就是其中的重要头目。

明初,朱元璋因江浙等地百姓曾协助方国珍、张士诚与其争夺天下,严禁百姓出海。永乐三年(1405),市舶司恢复,海禁有所松弛,到嘉靖二十六年(1547),明朝出现了一个相对自由的贸易时期,人们互通有无,各取所需,海上贸易相对繁荣。

当时,日本上上下下都垂涎于从对华贸易中获得巨额利润,向中国大陆派遣了大批商船。由于没有正式手续,这些商船都遭到了明朝政府的拒绝。日本人被拒绝后,有的并不急于回国,而是与在沿海漂泊的“通番奸民”勾结,占据沿海岛屿。加之1517年葡萄牙侵占澳门后,也开始与沿海中国居民进行贸易活动,这也进一步加剧了沿海一带官民对峙的紧张形势。

日本倭寇屡犯中国东南沿海,“攻围劫掠,生灵受害”,“缙绅屠戮,士女蒙污”,民不堪其扰。而当时的徽商故里歙县出了一个有名的人物,他就是王直。据史料记载,王直系徽州歙县柘林人。日本史料王直为“五峰船主”,因其外祖家姓汪,也有史料称其为“汪直”。他最早靠与同乡徐惟学合伙贩卖私盐起家,失败后又到浙江、福建沿海地区从事其他走私活动。嘉靖十九年(1540年)王直等人趁海禁松弛之机,远赴广东沿海打造双桅大船,携明王朝严禁出海的硝磺、硝石、丝棉等物品与日本、暹罗、西洋等国往来互市。

嘉靖初年,活跃在海上的闽浙商业集团主要有两支,一支以闽人李光头为首,另一支以徽州府歙县许栋为首。许栋的商业集团最初与葡萄牙合作,后来又有日本私商入伙。王直与许栋是同乡,便加入了他的商业集团。从1548年起,许栋和李光头因从事海盗活动相继被明军剿灭后,王直迅速成为流民商业集团的首领,“遂起邪谋,招聚亡命,勾引倭奴”,正式由一名海盗走私商人蜕变为民族败类。据郑若曾(明)《筹海图编》记载:“许栋败没,(王)直始用倭人为羽翼,而倭之贪心大炽,入寇者遂络绎矣。”先率众北上屯居定海县偏北约50里的浙东屏障烈表山(又名烈港),后又随一直赖在中国沿海的日本来华贡使寿光到日本躲避风头。

1552年,王直吞并广东海盗首领陈思盼,以至远近“亡命之徒日益附之,倭船遍海为患。”王直以浙江舟山、象山为据点,与福建漳州、泉州之倭酋相勾结,流劫台、温、宁、绍间,攻陷城塞,杀掠居民无数,成为与倭寇沆瀣一气为害东南沿海的海盗集团的头目。

王直不断设法与明朝的海道、卫所官员接近,利用自己的力量代其剿除其余海盗团伙,以换取明官员的好感和支持,从而实现开市交易的目的。

经过不断征战和与明朝地方官员的私下勾结,王直逐渐获得了中日之间的海上垄断地位,新入海通番的船只都只有悬挂“五峰”旗号才敢在海上行驶。但王直的行为始终与明王朝中央政府的“禁海”政策相违。

王直集团的行为引起了明中央政府的注意,政府相继派朱纨等人清剿浙江沿海流民武装。他们派兵两路夹击王直,王直只好将活动基地迁至日本。

日本各诸侯的对外贸易政策为王直提供了客居的良好条件。王直善于拉拢、结交朋友,取得了日本人的信任,他定居日本平户(今属日本长崎县),挂起“徽王”旗号,在平户深山中建起巨大的中国式房屋,追随其定居在平户、福岛一带的中国人至少也有3000人左右,海港中也时常可见供300人出海的大海船。王直以此为基地吸收反明势力,并利用日本浪人向中国沿海地区发动多次跨海攻击。

明嘉靖三十五年(1556年)就任浙、直(徽州)总督的胡宗宪,以“攻谋为上,角力为下”的策略,派遣间谍,诱捕藏身日本的王直。当年三月初,王直派人传话给中国政府,表示愿意听从命令,协助剿除松江各处流民,并希望以此换得明政府开放沿海贸易的许诺。胡宗宪故意制造出一种双方议和的气氛,将王直捕获。

由于当时沿海形势紧张,胡宗宪不敢贸然杀掉王直,把他软禁在杭州两年多,希望流寇因为失去首领自行解散,但效果不大。嘉靖三十八年(1559)十二月二十五日,王直被处死。

之后三司(明代平行的三个最高权力机构,系掌管军事的“都指挥使司”、掌管行政的“承宣布政使司”、掌管司法的“提刑按察使司”的合称)集议时,对王直是这样评价的:“王直始以射利之心,违明禁而下海,继忘中华之义,入番国以为奸。勾引倭寇,比年攻劫,海宇震动,东南绎骚。上有干乎国策,下遗毒于生灵。恶贯滔天,神人共怒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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