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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关出新规 本月起海外代购或将涉嫌走私
作者:刁立民 发布时间: 2014年08月05日 21:59:32
       不需要注册店铺,只要在朋友圈发几张照片几句话,就能开始做的海外代购生意,占据着许多人的朋友圈和QQ空间。

  如此疯狂的局面将得到缓解,根据海关总署公告,从本月起,个人邮寄进境货品进行销售的,需缴纳相应税款,如海外代购者逃避监管,其行为将涉嫌走私。

  首次面临监管的海外代购生意,是否会遭受重创?律师认为,针对数量众多的代购的监管,施行起来存在技术难度。

  代购门槛低

  从韩国免税店购买化妆品,带回国内在淘宝店销售,让离职空姐李晓航受到刑事处罚,这件案子让许多人知道了代购有可能涉嫌走私。但,海外代购的风潮并没有因此减弱。

  现在,只要懂英文会海淘,在微信朋友圈里发几张照片,写几句话,代购生意就算是开业了。

  29岁的王漂在女儿出生后,便迷上了海淘。“买了很多东西,用不完,最后只得在朋友圈转出去。”王漂说。慢慢的,有朋友请她帮忙淘货,于是,这个连名字都没有的代购店,便成为了朋友们的“世界超市”。现在王漂每个月至少下5笔订单,而实际赚到的钱并不多。

  首次出现监管

 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56号《关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、物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》,对电子商务提出了新的监管要求。从本月起,存放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、物品的海关监管场所的经营人,应向海关办理开展电子商务业务的备案手续,并接受海关监管。未办理备案手续的,不得开展电子商务业务。

  而王漂们正在做的海外代购,正是属于公告中要求监管的部分,这也是国内的海外代购首次面临监管。根据新规,个人自用的邮寄进境物品,仅需缴纳小额行邮税,个人邮寄进境货品以商品形式进行销售的,须经过海关报关缴纳相应税款,如果海外代购者逃避监管,将涉嫌走私。

  新规还要求,经营者需将电子仓储管理系统与海关联网对接,并在备案中提供海关认可的货物10位海关商品编码及物品8位税号,这将让代购中时常出现的假货现形。

  监管有技术难度

  北京金开(重庆)律师事务所吴运来律师认为,代购如果要具体追究是否涉嫌走私等违法犯罪行为,在操作上存在一些技术难度。

  吴运来说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》对进出境行李物品的监管,是按照“自用、合理数量”的原则。所谓自用,即自己使用,或拿来馈赠亲友,而不是用来进行销售或出租等获取利益的行为。由此可见,即使是没有从代购中赚得大笔利润的行为,也不满足自用的要求,同样侵害海关监管秩序。

  根据海关总署最新的规定,要求开展电子商务、存放了进出境货物的企业或个人,办理备案手续。他认为,备案的要求,促使卖家接受监管,从某种程度上杜绝了代购假货的产生,可能会让私人代购关门,乃至逐渐消失。此外,通过备案,海关还能掌握海外代购行业的大致状况,待技术提升后,为下一步规范行业,进行监管做好了准备。
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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